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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8-0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nmscj/1734919292080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及实施主体的公示

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中《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及省厅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精神,以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聚焦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优势产区,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232万元,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绩效面积 2.6 万亩。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

1、补助作物品种和环节。项目资金重点支持2024年玉米、花生、水稻、土豆等作物耕、种、防、收四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耕地、种植(播种)防控(田间管理)收获以外的其他具体服务环节,如节水灌溉、桔梗还田、肥料抛洒镇压平整等,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属性,依据我区实际服务价格等因素,分别就近归入耕、种、防(管)、收服务环节。

2、实施区域和面积。项目实施区域为:抚宁区全区各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绩效面积2.6万亩。在测算绩效面积时,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需要将作业亩数按权重折合计算为绩效亩数,测算公式为:托管服务绩效面积=“环节作业面积×36%+“环节作业面积×27%+“环节作业面积×10%+“环节作业面积×27%。对全程托管服务,直接按托管服务亩数计算绩效面积,不进行折算。

3.补助标准单个服务环节补助资金=作业面积×服务市场价格×补助比率。补助资金总额等于各环节补助额之和。同一地块一年种植两季作物,每季作物分别计算补助。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高于100元,单个服务环节补助资金=作业面积×服务市场价格×补助比率。合计补助资金232万元。

(二)工作进度安排一是202411底前,项目实施主休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涉及到具体乡镇、具体村,按照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审核,并于11月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表二是202412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时限要求实施时限从202411日开始至20241231日结束,实施方案印发前实施的,应按本方案要求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和档案,确保符合项目规定和要求。

(二)确定服务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标准:

1拥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2、优选服务组织。选定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选定条件,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遴选方案,采取公开遴选、专家评审等多种规范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和承担任务量。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单环节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承担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一律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

(三)托管服务标准。

1.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的每个农户分别签订统一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验收等。

2.作业前,向服务对象所在村及乡镇农经(农业)部门做好报备。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要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保留相关作业资料,并配合质检。

(四)服务对象作业核实。采取设立质检员、村委会审核、村内公示等多种方式对作业情况进行核实。待作业完成后,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与质检员检验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服务主体法人代表、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代表、质检员三方签字(对经营主体是小农户的,可经小农户同意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等代签),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对服务主体作业单进行审核确认,编制《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将确认表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服务主体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县级验收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五)区级审核验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涉及项目的乡镇上报服务面积,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核查采取委托第三方方式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后将验收核查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办理结算。

)兑付补助资金。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实施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一是每季度末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二是做好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总结,202412月底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任务面积完成进展、补助种类及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资金拨付、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三是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12.43.123:81,按要求及时登录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zyzf.xnzb.org.cn填报上月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任务要求,推动抚宁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高效开展,成立抚宁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宣传培训。高度重视生产托管服务相关政策的宣传,使社会化服务工作深入人心,努力激发政府部门、各乡镇、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群众等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把政策规定、项目实施、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等内容作为重点,提升工作部门、广大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增强整体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激励机制,出台扶持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支持方式,服务机制,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保障工作经费。区级财政提供保障资金5万元,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共建的服务模式,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落实经费管理流程及人员责任。

()加强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做到坚守八条底限一是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二是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三是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5%,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单个服务主体,防止政策垒大户,根据省厅会议精神,规定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为最多不超过20%,提供服务的单个服务主体最多不超过20%。小农户承包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后以托管方式直接经营或者统一委托给其他服务主体托管经营的,可视为服务对象是小农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文件规定,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为小农户,抚宁区户均承包地为4.57亩,所以确定45.7亩以下的为小农户。四是面向服务对象的项目补助资金补助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少于50%。采取财政资金拨付到服务主体,在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服务主体将服务对象应得部分拨付给服务对象。五是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少于3家。六是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此类中介费用,严禁服务主体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七是只能将补助资金用于对服务环节补助,不自行扩大补助范围。八是不允许将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间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纳入项目补助范围。

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区农业农村局有权中止项目实施。

根据《秦皇岛市抚宁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了核查,确定8家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分别为秦皇岛领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鑫好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市甄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抚宁县王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乾富农机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奥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冠威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抚宁县宝伶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七天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335-7810626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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