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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抚宁区2024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2-29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nmscj/1741584530144

秦皇岛抚宁区2024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我区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农牧业良性互动,种养业优势互补,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饲草料供给新模式,形成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根据河北省《2024年中央“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推进畜牧业加快转型,改善草食动物饲养方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草畜配套、种养双赢。

二、基本原则

(一)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根据我区肉牛、奶牛、肉羊等畜种存栏量及规模化程度,按照“为养而种、以养带种”原则,合理确定饲草料品种和种植面积,实现草畜配套,就近转化。

(二)因地制宜、合理改种。以种植结构调整后,种植青贮的农民收入不降低为原则,根据我区农业资源条件、种植制度和种植习惯,合理确定“粮改饲”的种植模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项目引领、典型带动。利用优惠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导向,典型带动,尊重农民(企业)意愿的原则。

(四)统一标准,保障收益。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数量,结合我区青贮玉米实际收储量,制定统一补贴标准。

三、任务目标

全区“粮改饲”工作任务为压缩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增加种植青贮玉米面积0.7万亩以上,青贮1.8万吨以上,推广种植青贮玉米专业品种。推进草食动物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自有青贮饲草料基地,在本区范围内自种自贮自销专业青贮饲料。以示范养殖企业为主导,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带动种养一体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形成“为养而种、以养带种”的养殖种植一体化发展新模式,确保农业种植结构加快调整转型。

四、实施主体

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实施主体采取自愿申报、总量控制、择优确定,鼓励租地自种自收,确保完成指标任务的原则,要求收贮百分百青贮全株玉米。规模化草食动物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收储企业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表,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对申报单位的资质、青贮玉米来源、青贮能力等进行勘验核实,拟定实施主体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补贴标准

省厅下达第一批粮改饲项目资金84万元对草食动物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收储企业收贮青贮饲料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测算:按每立方贮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按照补贴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每吨补贴不高于47

六、资金管理

(一)补贴资金实行指定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

(二)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贴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青贮饲草料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三)按照“受益对象明确、储存地点清晰、收贮数量准确、款物详细”的原则,建立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七、项目实施

(一)组织宣传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粮改饲”项目的重要意义,使其了解“粮改饲”项目是实现种植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发展农牧业的新途径,可提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土地增效、节约成本、提高饲草料利用率。二是组织培训。培训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规模化草食动物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收储企业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粮改饲”项目意义、要求、扶持标准等。

(二)实施单位的申报和确定(20243月—20245月)。一是采取自愿申报、总量控制、择优确定。二是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表,须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三是由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对申报单位勘验核实,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督导检查(20246月—202411月)。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组成督导组,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现场进行指导,使其项目实施单位规范收贮,并督促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收贮。

(四)验收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注重日常档案管理,收集留存相关文件、合同、照片等,作为项目验收重要依据。收贮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土地种植承包协议或与种植户签订的收购协议、收贮统计表、发票流水等,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联片的区域集中时间一次性验收,确认实际收贮量,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账户。

八、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为确保粮改饲工作顺利完成,抚宁区成立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区财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主管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具体业务股站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建立服务体系。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粮改饲项目技术服务体系,主要以畜牧兽医管理股、饲料办、基层两站为技术服务单位,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技术指导和示范推广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确保收储数量及质量,保障“粮改饲”项目顺利完成。

(三)创新土地利用模式。通过以市场化收购模式,探索建立牧草种植企业独资经营、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多种青贮饲草料种植模式,逐步形成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龙头出资金、农民出土地的“龙头+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实现龙头和农民双利共赢。

(四)总结经验。“粮改饲”工作完成后,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存在的不足等进行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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