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刘福堂)
兹有下列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权利人:刘福堂,房屋所有权证号:第43195号,面积62.8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1992年清宅底表页码编号311)号,土地面积200平方米,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河西村,现由权利人到榆关镇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作废。
联系电话:6072113
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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