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
2025年中药材种植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公 示
为确保抚宁区中药材产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中药材产业建设过程中的风险,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此举旨在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确保农民的经济利益,并推动我区农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色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金〔2023〕13号)的指导方针,我局特制定了《抚宁区2025年中药材种植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药材种植特色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鉴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在抚宁区率先推出了中药材种植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明确规定,对于在本地首次推出的农业保险产品,承保机构将享有至少3年的创新保护期,在此期间内独家经营该产品。经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的深入研究,我们决定指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