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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 2025-05-2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zfb/1747723204415

秦皇岛市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方式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秦皇岛市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2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2次不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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