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清单
2.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
录清单
3.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
单
4.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1.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2.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3.秦皇岛市抚宁区执行的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