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及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静朋 职务:副区长
联系电话:0335-6012830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责任
责任人:王斌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35-6682538
监督电话:0335-6029000
监督邮箱:fnns6688@163.com
三、村级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
发布时间: 2025-06-20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swj1/1750386212222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及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静朋 职务:副区长
联系电话:0335-6012830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责任
责任人:王斌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35-6682538
监督电话:0335-6029000
监督邮箱:fnns6688@163.com
三、村级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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