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统战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1月23日对区委统战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2025年2月26日向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整改是政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地方各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巡察反馈会议后,区委统战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常务副部长周英利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2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务会成员围绕反馈问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原因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为完成整改工作提供基础。
3月2日制定了《抚宁区委统战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3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集中精力在3个月内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常务副部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4条问题,已完成整改14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
(1)针对 “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中心组往往拘泥于对上级会议、领导讲话进行“打卡式”、照本宣科的“填鸭式”理论学习,研讨交流较少。2021年以来中心组必学篇目内容不全、次数不够”问题,已完成。严格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区委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交流研讨3次,提交交流研讨材料8份,拟定调研题目2篇。
(2)针对“组织引导统战工作的业务学习用力不足。在引导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习具体业务知识方面举措不多,特别是基层农村对统一战线的政策方针知之甚少”问题,已完成。已把统战干部和基层干部在统战政策方针等方面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统战工作要点,与统战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邀请市民宗局领导为全区部分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专题讲解民族宗教知识1次;组织乡镇宗教专干参加业务培训 次;召开培训会1次,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讲解侨情知识;利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现场解答,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工作基本知识二十四问》等宣传资料200余份。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
(3)针对 “牵头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履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欠缺,在坚持统战部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上效果不明显,领导小组成员之间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不够,大统战工作格局作用未充分发挥出来”问题,已完成。切实履行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统战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已将中办印发《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列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制定《抚宁区宗教事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治理实施方案》,制定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初稿),充分体现统战部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局面。
(4)针对“对海内外侨情信息掌握不实。开展的全区侨情调查工作效果不佳,实际人数与调查结果不一致,全区涉侨人员联系、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问题,已完成。结合区侨联换届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侨情调查,及时更新归侨侨眷和新侨档案信息;为困难及大病侨眷申请扶贫救济费13000元,已发放到位;邀请侨眷参加统战系统迎端午活动,体现统战热情与关爱。
(5)针对“党外干部储备不足。对照上级要求,全区乡科级储备干部人数差距较大,在发现、培养、推荐上视野不够开阔,成为省市考核失分的难点问题”问题,已完成。建立全区非党干部档案,组织党外干部参加全市党外干部培训班2次,进一步提升党外干部素质能力,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巡察整改以来,新提拔副科级党外干部1人,正科级党外干部1人。
(6)针对“落实宗教工作职责有偏差。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深入基层宣传调研不够,掌握情况不全面;日常工作中督促指导镇街履行统战工作职责力度不够,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未完全执行到位”问题,已完成。坚持民族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已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例会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部务会成员宗教工作包片联系制度。部务会成员每月到包联片区内至少走访巡查1次,对包联片区内合法宗教场所各类风险隐患、非法宗教活动线索进行排查。健全完善乡村两级宗教工作机制,严格信息预警和隐患排查责任,实行“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对全区发现的26个风险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7)针对“实践创新基地发展不均衡。对现有7个新的社会阶层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指导不到位,各基地自身示范作用和活动开展情况参差不齐,特别是个别基地半年仅开展1次活动,且未广泛吸纳相关行业管理技术人才参与”问题,已完成。不断加强新联会建设,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走访基地指导工作活动3次,鼓励基地发挥作用,更加广泛吸纳相关行业管理技术人才参与。
3.关于“风险意识不强,落实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有短板”问题。
(8)针对“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作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严格落实每年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的要求”问题,已完成。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统战领域风险隐患,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情况通报上报宣传部。
(9)针对“保密工作有疏漏。工作中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档案管理形式化,存在涉密文件发文未标注密级,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资料不完善、存储信息光盘未登记保存等问题”问题,已完成。未标注密级的涉密文件已及时更换,完善自查自评工作资料,对所有存储信息光盘进行清理,存储涉密信息光盘登记保存,存储非涉密信息光盘统一销毁,召开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会议1次,加强保密知识学习。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实,严的基调严的氛围尚未有效形成”问题。
(10)针对 “主体责任扛得不牢。2021年以来未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已完成。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定期与分管科室党员进行廉政谈话,也未定期调度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问题,已完成。一是已制定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分别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同时开展谈心谈话。
5.关于“财务制度不规范,廉洁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12)针对“制度与执行存在“两张皮”现象。票据报销已按上级规定调整为主管财务副职审批,但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未修改,亟需更新完善”问题,已完成。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13)针对“财务管理把关不严。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财务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到位,存在附件与发票明细不一致、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等问题”问题,已完成。已对单位财务进行排查,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今后将定期检查相关财务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加强制度落实。
(三)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6、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部分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
(14)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划分党小组等问题虽已整改,但本轮巡察仍然出现反弹”问题,已完成。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及时将党小组会议内容记录在党支部手册上,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以巡察整改来推动统战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5年7月22日至9月21日)。联系方式:0335—601132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抚宁区委统战部;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fntzb@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统战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