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李庚)
兹有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权利人:李庚(已故),宅基地登记发证审批表1996年批建,批准面积220平方米,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永顺庄村,现由法定继承人儿子李国申到榆关镇申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联系电话:6072113
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 8 月 4 日
发布时间: 2025-08-04 发布机构:榆关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ygzrmzf/1754277491012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李庚)
兹有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权利人:李庚(已故),宅基地登记发证审批表1996年批建,批准面积220平方米,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永顺庄村,现由法定继承人儿子李国申到榆关镇申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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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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