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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fnqscjdglj/1754900694251


抚宁区各类经营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经核查抚宁辖区经营主体304户(其中包括:公司221分公司4户、个人独资企业36及农民专业合作社43名单附后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的规定报送2023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请相关经营主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依法补报年报并办理信用修复

公告期满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对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经营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35-7800922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名单

 

                  20250808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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