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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优化城市区旅游景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0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swj/1757058813456


各区发改局(经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城市区旅游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 泊位的周转效率,缓解旅游景区停车场的停车压力。根据《秦皇 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 研究同意,优化调整我市城市区旅游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计时收 费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免费停车时间由20分钟延长至30 分钟(含)。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车时间的,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二、缩短计费单位时长计费单位时长由1小时缩减至30

三、降低计时收费标准淡季,小型车由5元/小时调整为 2元/30分钟、大型车由10元/小时调整为4元/30分钟;旺季, 小型车由10元/小时调整为4元/30分钟、大型车由20元/小时 调整为8元/30分钟。

其它事项每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24小时最高收 费限额、淡旺季区间划分等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25 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各县可按照价权分工优化所辖区旅游景 区停车服务计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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