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抚审批注校车准【2025】004号
秦皇岛童安校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交冀CC0111、冀C77869、冀C06688、冀C77861、冀CJ2633、冀CB2611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8年9月15日。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