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秦政办字〔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进行了资格复核。现将复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仍为合格的家庭,录入住房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轮候,不合格的做退卷处理。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