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7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nmscj/1760926182258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单位公示

 

为做好我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附件2-15《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资金使用方案

2025年补助我区中央财政资金共20万元,其中补助农民合作社10万元,要求补助农民合作社不少于1个;补助家庭农场10万元,要求补助家庭农场不少于2个。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我局研究,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20万元分为两部分安排,一部分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农民合作社补助;另一部分1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项目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承担项目的主体,由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从储备项目库中选取,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情况及所报项目资金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经局班子会议研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以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分别是: 

农民合作社1个

1.抚宁县王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10万元;

家庭农场2个:

1.抚宁县胜亿家庭农场补助资金5万元;

2.抚宁区留守营镇旭照家庭农场,补助资金5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和补助环节

1.抚宁县王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内容为使用生物有机肥改善土壤,发展绿色生态种植。项目总投资10.4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0.4万元。其中具体内容为:使用稞济生物有机肥对合作社80土壤进行改良,每亩需要施用2吨,每吨650元,预计投资10.4万元。

2.抚宁县胜亿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计划采用微生物菌肥对农场的山地土壤进行改良,发展绿色生态种植。项目预计总投资5.28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自筹0.28万元。肥料单价为220元/袋,每亩需要施肥4袋,每亩小计880元,改良面积为60亩,预计投资5.28万元。

3.抚宁区留守营镇旭照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购置装载机一台。为提升农场现代化设备水平,替代大量人工,降低劳动力成本,农场计划购置产品型号为ZL940的装载机一台,ZL940装载机为目前厂商在售的最新型号的双功能装载机,该机械具有设计人性化,操作简单,减少误操作风险等优点,集铲、抱、夹功能为一体,能大大降低劳动力成本,减少安全隐患。项目预计总投资5.1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自筹0.1万元

、实施要求

)实施时间和实施进度。

1.实施时间:20253-11

2.实施进度。

①2025年3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253月-10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③2025年11月底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实施递交项目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项目补助方式

     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方式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审定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资料,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真实,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资产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护制度,承担养护责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资料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四、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特点,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为项目资金共20万元,其中补助农民合作社资金10万元、家庭农场10万元,补助农民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2家。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带领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出新路子。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力担任项目主管领导,娄月红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好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中止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附件2-15《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经过遴选和比价,确定秦皇岛庆誉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验收单位。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2025年3月24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335-7810626。

 

 

2025317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