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抚宁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中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粮油产业基地不少于1个),要求遴选出来的科技示范基地有规模、示范带动明显。参与遴选的示范基地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
(二)具备条件
1.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产权、流转或托管合同期在1年以上,示范基地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区内领先水平。
3.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基地有在区内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三)基地建设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主要承担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展示,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地转化应用、推广,具体建设内容按照《抚宁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在抚宁区范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粮油、蔬菜、林果等产业,全区共遴选培育示范主体7个。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服从市、区项目主管单位的管理。
2.主体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种植水平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
3.常年从事种养殖业,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
4.积极开展主导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示范应用,参加技术培训。
(三)示范主体工作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主导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应用,辐射带动周边5个以上农户。
三、推荐遴选程序
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要根据遴选条件严格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每个乡镇最多推荐上报1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最多推荐1个,农业农村局接到各乡镇上报申请后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各乡镇遴选推荐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务必于6月25日下班前将相关内容(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邮箱(fnnm2013@126.com)。
联系人: 赵明 孙振东
邮箱:fnnm2013@126.com 电话:7810660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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