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初至5月底,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和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自巡察反馈以来,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整改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把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切实做到思想和行动与区委的要求相统一,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压实责任抓整改
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牵头抓总;其他党组和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推进整改方案的工作举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分解细化,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以上率下抓整改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9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接受他人的意见建议,做到整改认识再深化、整改措施再扎实、整改质量再提升。党组和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动认领,细化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氛围。
(四)强化跟踪督查抓整改
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根据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局机关各股室细化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助推我区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4条问题,已完成整改24条,基本完成整改0条,未完成整改0条。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以学领航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重形轻效。党组书记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未将应学篇目列入学习计划,且学习档案混乱,会议记录不完整。2022年以来连续三年学习方案未经党组书记审定,会议记录缺少主持人点评及总结发言内容”问题。(已完成)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王磊亲自确定学习内容、审定学习方案、主持学习活动、明确学习要求,抓好学习任务落实,指导和督促党组其他成员的学习;二是按照要求完善中心组学习资料,安排专人负责学习档案管理,对会议记录进行规范化整理,避免出现主持人点评及总结发言内容不全问题;三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日常管理,每月由局办公室对中心组学习方案是否经党组书记签字审定、会议记录是否包含主持人点评及总结发言等内容进行专项核对,核对结果直接向党组书记汇报,同时主动对接区委宣传部,邀请其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中心组学习资料完整性、流程规范性进行检查,保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开展、落地见效。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思践悟韧性不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面对复杂市场环境和新兴业态,未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未按要求完成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目标任务,“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
一是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调动相关科室,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二是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助力绿色建材,走访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助力绿色建材产业链活动,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标准研制等工作,推动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同时引导绿色建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服务成效,优化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对“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服务效率;四是将质量基础设施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完成。
2.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短板,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力度不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认识不深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未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被全市年度考核扣分,2022年未及时督促指导财政局等四个单位按时限录入检查结果,导致我区考核排名从2021年的第四名下滑到第七名”问题。(已完成)。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学习双随机监管与营商环境的内在联系;二是现已经取消双随机办公室,仅负责年初全区的方案和计划制定与指导各单位的抽查工作;三是高度重视,规范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每月在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中查看各单位抽查任务完成情况。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案件质量不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短板,存在个别案卷无现场照片和网上公示截图、部分案件审核表和来源登记表未签署意见、责令整改通知书无日期、核审程序出现明显错误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21年以来4次案件评查提出271个问题仍有2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培育,筑牢思想根基。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析研讨会、市场监管大讲堂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完善规范化制度体系,明确操作标准。制定详细操作指引,优化核审工作机制,健全公示公开制度;三是严格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清零。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强化整改问责力度;四是规范细化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案件评查提出的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指导基层承接下放权力不到位。对接得住、管得好谋划准备不充分,具体贯彻落实举措不精准。2020年小餐饮、小作坊登记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工作人员对办证流程不熟悉,解答群众疑问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2025年小作坊业务收回到基层分局,办理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全面,现场核查标准不统一,导致工作效率不高。”问题。(已完成)。
一是搭建上下级业务对接平台,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基层工作人员可及时反馈审批登记中遇到的政策疑问、流程问题等,上级部门现场解答或限期回应;二是利用“老带新”帮扶办法,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对基层新手进行一对一指导,通过实际办理案例提升实操能力;三是上级部门定期对基层办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流程合规性、标准统一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并加强日常督导,提升乡镇工作人员办证等业务能力,实行“分层”培训,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窗口人员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培训。2025年9月18日,食品生产流通科对负责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人员进行了登记业务精准培训会,采取现场办理演示、全程疑问解答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受理、现场核查、审批、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对《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以及登记证核发、延续办事指南和登记流程再次进行讲解。2025年10月16日,食品生产流通科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反馈审批登记中遇到的政策疑问、流程问题等,同时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对基层新手进行一对一指导,通过实际办理案例提升实操能力。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不到位。在督促指导新业态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履行自身监管职责工作中,研究不深入,导致网络经营管理不规范,个别餐饮单位存在外卖员健康证明过期、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等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压实平台责任,动态核查商户资质及外卖员健康证明,逾期即停单整改;二是督促平台全面公示商户证照、外卖员健康信息,缺项限时补正;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对平台履职不力者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四是强化对平台企业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其定期开展内部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重点提升管理员的法规理解力与风险管控能力,压实平台自查自纠责任。
(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2021年以来未制定罚没物品管理相关制度,分管科室工作责任不明晰,对接不顺畅,相互配合协作监督不到位。巡察组抽查发现,市场局未按要求规范设置罚没仓库,且保管措施不科学,未定期对罚没物品进行核对清理。2022年4月罚没的3360个不合格微型增压泵,截至本轮巡察结束仍未按要求进行处置。”问题。(已完成)。
一是强化部门联合,财务科、办公室结合本局实际,共同制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科在罚没物品价值评估、处置资金监管、资金上缴财政等方面的职责,以及与办公室在物品接收、登记、保管、处置等环节的对接流程,消除责任盲区;二是推动积压罚没物品处置,加强全流程监管。由于2022年罚没的增压泵流拍,故处置搁置。现针对它进行处置,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是规范设置罚没仓库,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确保罚没物品安全。建立罚没物品定期核对清理机制,对罚没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和处置;四是全面排查存量问题:财务科联合办公室及各执法科室,对 2021 年以来全局所有应处置罚没物品进行排查,重点核查未处置物品是否存在长期积压等情况,确保存量问题“清零”。
3.关于“防范化解市场管理重大风险能力不强,守牢安全底线意识有所松懈”问题。
(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到走深向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未将安全风险防控贯穿于市场监管全过程。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暗访我区30余个点位,发现问题100余个。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暗访,发现我区个别企业存在生产环境脏乱、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缺失、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聘用记录等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向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发放,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同步推送电子版;二是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 ,针对企业新增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的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前端指导,从源头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三是集中力量开展点位整改工作,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扩大排查范围,完善监督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食品生产企业、流通环节经营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检查频次和重点,将生产环境、检疫检验证明、原料溯源等关键要素纳入必查项;五是针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内容涵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检疫检验流程、风险隐患识别技巧等,结合2023-2024年暗访案例进行实战化教学,确保监管人员能精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六是专项整治后开展“回头看”,对曾出现问题的点位进行重点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七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企业有效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风险自查实效。
(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作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以来连续三年班子成员的‘四述’报告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保党组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四述”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四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每年工作总结,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在每年述职报告中进行汇报。三是严格审查把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保年度“四述”报告中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规范,切实把好报告政治关、质量关。
(1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保密工作职责有疏漏。对保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涉密人员审查不严格、自查自评工作资料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等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强化保密工作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涉密人员审查与管理。每年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上岗前均需通过保密培训,经过保密审查,每年组织涉密人员参加保密培训;三是规范自查自评,及时更新保密工作制度。对重点部门及科室开展全面自查自评,留存自查自评记录;四是每年结合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保密制度进行系统性复审,及时更新保密制度。每年核查一次涉密人员在岗状态及保密责任履行情况,对岗位调整的及时重新开展保密审查与培训,针对非涉密人员,每年组织1次保密常识普及活动,明确其接触敏感信息的行为边界,避免因非涉密人员意识薄弱引发保密风险。
(二)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
(1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得不实。2021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未按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尤其是未从单位职能、职责及各科室、分局特点出发,针对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的重点岗位,认真分析廉政风险潜在的各种表现形式,细致梳理各岗位可能存在各种风险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问题。(已完成)。
一是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对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的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范措施;三是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排查全局非执法审批类岗位廉政风险盲区,重点梳理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等岗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岗位风险特点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避免仅聚焦执法审批岗而忽视其他岗位风险的问题。
(1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一岗双责”履行乏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业务工作抓得多,对分管科室和包联分局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未定期听取、部署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已完成)。
一是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制定“一岗双责” 责任清单;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听取、部署分管科室、分包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记录。推动廉政教育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在班子成员组织分管科室、分局开展业务培训时,同步嵌入廉政教育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在听取业务工作汇报时,必须同步听取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确保廉政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2025年9月28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对照查摆问题。2025年10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历年违规违纪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努力锻造一流队伍。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风险亟待改善”问题。
(1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现有财务人员力量不足,2021年以来将机关财务外包给会计公司代理记账,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发票名称与公章不符、错误发票入账报销等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明确现有财务人员与代理记账公司的职责边界,建立专人对接机制,确保财务工作衔接顺畅;二是进行财务业务专项学习培训,对机关财务人员和代理记账公司指派人员进行发票审核、账务处理等培训,重点强化发票名称与公章一致性核查、错误发票识别等技能;三是健全发票入账报销双人审核制度,由财务岗位人员与业务经办部门人员共同对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四是全面梳理历史账务风险:由财务科牵头,联合代理记账公司对2021年以来的机关财务凭证、账簿进行“地毯式”复盘,重点核查发票名称与公章不符、错误发票入账、附件不全、审批流程缺失等问题,确保存量风险 “见底清零”。
(1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内控手册编制有缺陷。2022年5月修订的内部控制手册,其中“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的表述不一致,自相矛盾,根本无法实施执行。”问题。(已完成)。
一是系统梳理“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中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的条款,明确矛盾点所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及本局实际工作需求,重新界定大额资金的额度标准、审批权限、决策流程等核心内容,确保两项制度表述一致、衔接顺畅;二是对全局各部门负责人、财务经办人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解读修订后“三重一大”制度与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中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的统一规定,明确各岗位在资金使用中的职责和操作规范;三是财务科在日常资金审核工作中,重点检查大额资金使用是否严格遵循修订后的内控手册规定,对发现的执行不到位情况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四是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重新组织学习《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控制度》,重点强调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委托等事项必须经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刚性要求,提升全员对制度的敬畏心和执行力。按照《内控制度》及审计部门的要求,确定支出超过5万元(含5万元)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附党组会议纪要。
(1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审核宽松。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报销不规范,存在原始发票无经手人签字、凭证与附件内容不符、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且未执行定期盘点制度等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强化原始凭证审核。明确原始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确认,注明业务内容,对无签字、签字不全或信息模糊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未及时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实原值、购置时间、使用部门等信息,补登固定资产台账及财务账簿,确保账实、账账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四是财务科联合办公室及代理记账公司,开展2021年以来财务凭证与固定资产“双核查”行动。一方面,对所有报销凭证进行逐笔复核,重点核查原始发票签字完整性、凭证与附件的内容一致性,对发现的“无经手人签字”“附件缺失”“内容不符”等问题,明确责任人限期补充完善;另一方面,对全局固定资产对照现有台账逐一核对实物,重点核查 如未登记入账的办公设备、执法器材等情况,补登漏登资产。
(1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项目管理缺位。党组履职不尽责,部分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项目均未严格履行程序,且合同签订有漏项、事后完工验收不规范。2021年以来代理记账、保安服务和劳务派遣等项目,均未按要求采取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预算公开咨询服务、委托拍卖、聘用法律顾问等多份合同无签订日期。2023年实施的铁艺围墙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无甲方验收意见和验收日期,竣工结算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问题。(已完成)。
一是完善合同签订及备案管理,加强财务支付依据审核。财务科重点审核合同中的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财务相关条款,对无签订日期、漏项等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补充完善;二是规范第三方服务项目选择流程,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对2021年代理记账项目补充三方比价材料;三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完工验收的管理,确保合同无漏项,完工验收规范;四是对2021年以来已支付凭证进行全面核查。对合同有漏项的督促对应经手人进行整改,排查全局各类合作项目管理盲区,核查是否存在采购流程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验收资料缺失等问题,避免仅聚焦第三方服务项目而忽视其他类型项目管理漏洞。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队伍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17)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形式主义“禁而未绝”。存在突击补材料、造痕迹甚至直接抄袭等问题。机关党支部2022年工作总结中出现“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等字样。台营分局和台营劳动分会两个党支部,连续两年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内容雷同。”问题。(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开展材料审核,对党支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抄袭和突击补材料;三是对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党支部管理;四是全面排查各党支部材料规范性,以问题党支部为切入点,开展全局党支部材料专项排查,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记录等材料;五是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鼓励职工举报。办公室牵头核查举报线索,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从制度上杜绝问题反弹。
(18)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收发文管理不严格。制发文件审核把关走过场,2025年部分文件未严格履行发文审签程序,以小文头下发的工作动态无标题、无时间。收文传阅缺乏有效管理,承办笺无领导批办意见、无办理结果,存在工作安排部署滞后、文件丢失等风险。”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履行发文审批流程。按照常规审批流程填制发文审批签,规范填写发文信息,规范发文流程;二是规范收文传阅程序,明确责任主体。收文后立即登记编号,按照“一文一笺”原则,制作承办笺,领导批示后,由专人跟踪督办;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规范意识。开展“老带新”结对帮扶,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快速熟悉业务,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导致问题;四是开展收发文专项抽查,重点检查 文件审签程序完整性、小文头文件要素规范性、承办笺批办及结果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整改到位。
(19)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律意识比较淡薄。领导班子均不执行日常打卡考勤制度,部分机关同志存在既不打卡也不报备现象,出台的机关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经巡察组抽查和暗访发现,2025 年3月局机关部分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2025年4月30日下午台营分局参加特种设备演练活动,未在办公场所安排值班人员。”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请休假需要填写请假条,假条放办公室备查留存,外出公务需填写公出条,备查存档;二是严格遵守值班排班制度。值班实行AB岗制度,要求在有重大集体活动时,除活动现场人员外,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办公场所值班。;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宣传教育,强调出勤纪律的重要性;四是办公室在法定节假日、重大公务活动(如演练、会议)期间,开展随机暗访,重点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三)关于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
(20)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责任未压紧压实。党组科学谋划、高位推进党建工作不力,党建与业务融为一体、同频共振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结合不够紧密。机关党委工作不规范,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尤其是对新成立的个私协党委和外卖配送党委日常管理不到位,党建引领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的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以来机关党委的会议记录不全,未体现研究部署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内容。区直机关工委2021年抽查机关党支部提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问题。(已完成)。
一是建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以区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通过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推动融合发展质量全面提升;二是对新成立的个私协党委和外卖配送党委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强化对下设支部工作手册的定期调阅。针对区直工委及党委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限期整改,切实保障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四是延伸机关党委指导范围至分局党支部,每月选派党建骨干下沉开展 “一对一”督导,重点检查会议记录完整性、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2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议事不规范。未按要求制定党组议事规则,2021年5月以来食品和成品油抽检费、砝码运输吊装费、服务审计费等多笔大额资金使用未按规定提交党组会研议。未见党组会议原始记录,均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且会议纪要内容缺少对议事过程的描述,不能体现讨论和表态的民主集中过程。”问题。(已完成)。
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议;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记录会议原始内容,详细描述议事过程和讨论表态情况。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记录会议原始内容,详细描述议事过程和讨论表态情况。
(2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学习教育有偏差。党组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围绕“四个是否”开展自查,且征求意见走过场,留存资料不规范。经巡察组下沉了解,发现市场局机关党委对学习教育督促指导不到位,所辖各党支部工作开展参差不齐。”问题。(已完成)。
一是党组加强对学习教育的重视,按要求围绕“四个是否”开展自查,并认真征求意见;二是规范学习教育留存资料,并安排专人建立学习教育档案;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开展一致;四是深化学习教育形式与内容。在党组加强重视基础上,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提升学习实效性。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将学习内容与执法监管、服务企业等业务结合,避免学习与工作脱节。
(四)关于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力度有欠缺,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2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巡察整改不力。党组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力,整改归档材料不完善,无法体现整改成效。经调阅资料发现,2021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佐证材料等重要档案遗失。”问题。(已完成)。
一是党组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巡察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对整改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三是对2021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佐证材料进行查找和补充,安排专人整理巡察档案资料。
(2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问题存在反弹。2021年巡察整改“回头看”和2023年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21个,报送完成整改21个。其中指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警示教育作用未有效发挥等问题整改不彻底,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上述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深挖反弹根源,精准整改问题。深入分析反弹的问题,找出问题反弹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针对“双随机、一公开”问题,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进行抽查检查,加大宣传,提高经营主体和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认识,转变执法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听取各成员单位意见,明确各单位按计划开展抽查工作,科学合理实施抽查。二是举一反三排查,杜绝同类问题反弹。全面排查 “三重一大” 决策、警示教育等同类整改事项,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问题整改到位,并完善整改作证资料,建立巡察整改档案。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重视程度。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明确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具体事项、责任科室直接落实” 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每月核查整改成效,对推进缓慢、敷衍整改的科室及个人,进行约谈提醒并通报批评。
巡察过程中,区委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件,推动了“公电充车”,党组只有会议纪要无原始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不全,会销活动涉嫌虚假宣传等4个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4个,基本完成0个,未完成0个。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全局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突出问题得以改正。局党组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三重四创五优化”专项行动,结合党史主题教育,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注重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根据问题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突出集中攻坚,加强整体联动;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举措,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把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有力抓手。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进,努力探索市场监管发展新路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履行市场监管核心职能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优化干部队伍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上来,为奋力谱写我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大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月24日)。联系方式:0335—780090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东段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fnscjg@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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