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085)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河北宏都实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屠宰车间杀猪,建污水池,非法排放污水,污水池距离居民区非常的近,给居民生活用水造成严重污染,并且气味难闻,受到污染的村有前家营村和后家营村,中关庄村小区。诉求人要求:取缔污水池。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河北宏都实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屠宰车间杀猪、建污水池地块已分别于2010年9月16日和2019年12月10日经省政府批准,取得合法用地批复,批复号分别为冀政转征函[2010]0763号和冀政转征函[2020]117号。地类为建设用地,并非基本农田。
“非法排放污水”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于2019年6月20日经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抚环审表[2019]-6-9号,2019年11月8日通过自主验收,处理能力3000m³/d,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A/O+化学絮凝沉淀工艺。该公司2024年5月15日废水排放量为474.411m³,废水排放口处已安装了COD、氨氮、总磷、总氮和PH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污水处理后通过城市管网进入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
“污水池距离居民区非常近”反映问题处理情况:污水池东侧为农田,南侧为东斜街和东城沟,西侧为屠宰车间,北侧为102国道,经查阅,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显示,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后杨家营村26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100m的要求。
“给居民生活用水造成严重污染”反映问题处理情况: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外排,该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委托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气味难闻”反映问题处理情况: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使用碱喷淋塔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调阅该公司相关记录,该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委托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抚宁镇工作人员对前杨家营村书记康向辉,后杨家营村会计马丽君进行座谈,了解到两村没有村民反映过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和空气中有难闻气味的投诉。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10日、22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3651602(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