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00)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榆关镇河西村,有社会人员在没有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盗采国家资源,正在破坏本村102国道北侧山上的基本农田,近两千棵生态林正在被破坏,平均树龄都是50-60年的,如果山体被破坏,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用水,影响生态环境。要求:省环保督察组到现场查看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经现场查看,无开矿行为,没有发现破坏生态林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20日,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1602(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