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12)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富强园小区三期北墙外的空地上,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还有车辆不定时倾倒,已经持续两年时间。诉求人要求:清理垃圾并禁止继续堆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富强园三期小区北墙外属于原钟庄村土地,现已经由区政府进行收储。该地块由于位置隐蔽,经常有非法倾倒垃圾现象。抚宁区积极开展垃圾清运工作,已安排人员、车辆开始进行清理垃圾及封堵道路工作,目前已经清理到位。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21日,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2525(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