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3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榆关镇西高速口西北角西行300米道路北侧益尔生物公司,每天夜间17:30-21:00左右排放臭气,污染空气环境卫生,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和开窗通风。诉求人要求:请相关部门对于益尔生物公司排放臭气污染空气环境卫生一事给予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废气、废水、噪声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DJC自行检测(2024)078号,检测内容显示:企业边界废气(无组织)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均排放达标。
现场处理情况:1.执法人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制度,精准调控水解泄压时间,泄压时段增设液态除味剂辅助去除异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使用。2.对厂区北侧产品残渣进行及时入库,妥善处置。3.定期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打扫,减少异味排放。4.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废气监测,5月31日出具的编号:TD-HJ-2405-241秦皇岛益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边界废气(无组织)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检测结果合格。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1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