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43)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诉求人反映过抚宁区留守营镇张各前村坑塘使用尾矿垃圾填埋问题,该村干部承包土地之后使用黑色尾矿土填平,涉及到噪声、扬尘和土壤污染问题,昨天上午抚宁区环保局一行工作人员开车到村西查看垃圾填坑问题,工作人员前往时,正在使用特别小钩机挖取尾矿坑的垃圾,诉求人认为工作人员在包庇毁坏环境人员,坑深十多米深,尾矿土在三米以下,使用小钩机根本无法挖到尾矿土,诉求人提出建议挖到三米以下,工作人员拒绝诉求人的诉求,告知不用诉求人管,诉求人告知若使用大钩机挖取不到垃圾、尾矿土,诉求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诉求人可以陪同工作人员到现场指认,希望工作人员携带录像设备和大型钩机到达现场。
诉求人要求:请相关部门协调使用大钩机挖取深坑尾矿土,继续查处污染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留守营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曾对该信访反映情况的点位进行过核实,并调用挖掘机对该范围内4处点位进行挖掘,其中1处点位有少量建筑废弃物,另外3处点位均出现弃土、尾矿。挖掘过程中,自称张姓信访人到达现场,指定2处点位并提出挖掘深度达到2米要求,并于6个点位中挖掘出尾矿,因已于2米处挖掘出尾矿,信访人提出的3米要求已无意义,尾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6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