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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举报编号D2HB017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zfb/176974075492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7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留守营镇樊各庄北村西北大山口有一个养牛场,该厂每到晚上往南侧地里排污,臭气熏天,去检查的都是白天去,但是厂子都是晚上排污,诉求人要求:禁止排污空气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我区在处理受理编号:D2LD202405130009信访件时,针对群众反映恶臭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514日夜间对该养殖场进行采样检测(采样地点为该养殖场下风向),5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TD-HJ-2405-170),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13,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臭气浓度(无量纲):70的规定。

经调阅该养殖场视频监控及对养殖场南侧进行检查,未发现信访问题中的:该厂每到晚上往南侧地里排污,臭气熏天,去检查的都是白天去,但是厂子都是晚上排污问题。2024519日夜间,留守营镇工作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未发现厂区内有车辆活动迹象,厂区南侧内未发现排污痕迹。

、验收情况

2025926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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