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举报编号D2HB0179)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zfb/176974078644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79)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大新寨大集对面有一个粉塑料颗粒的商贩,天天在那摆摊加工,导致附近村民休息不好,还有粉尘污染,诉求人要求:禁止、粉塑料颗粒。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大新寨镇政府组织环保、执法队工作人员对该信访反映情况的点位进行核实,目前,负责人已主动停止生产,粉颗粒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运干净,并且负责人承诺以后不会再进行生产,杜绝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验收情况

2025101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126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