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18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河北省抚宁区下铺村的一名村民,再次就我村秦皇岛市思泽食品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该公司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关于环保检测,多项对于食品厂至关重要的污染指标(如总氮、总磷、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及油脂等,诉求人要求:1、重新依法对秦皇岛市恩泽食品有限公司排污行为调查,查处。2、透明公开地提供该公司本年度的环境检测报告,让受影响村民了解实际情况。3、深入调查抚宁生态环境局调查此次检测的程序错误和疏漏,特别是涉嫌通风报信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村委会主任肖新和妇联主任曹海云的行为进行独立、深入的调查,以维护村民权益和公共秩序。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企业非法排污问题。2024年3月份以来,信访人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各相关部门网络举报平台、写信等方式进行信访举报。2024年3月2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及抚宁镇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3月27日、4月3日、4月8日,先后接到接到区纪委转办匿名举报、市支队转办实名举报、区纪委转办实名举报秦皇岛市恩泽食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后,抚宁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3月29日、4月2日、4月9日、4月18日多次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均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企业收集沉淀后的废水用吸污车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提供了抽水照片及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另据调查,下铺村村书记肖新曾发现该公司存在排水问题,虽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但未及时上报。(二)针对透明公开地提供该公司本年度的环境检测报告,让受影响村民了解实际情况问题:2023年4月23日,企业委托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生产用水检验检测,39项指标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检测的程序错误和疏漏问题不属实。针对前期举报问题,2024年3月30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COD24mg/L、氨氮4.61mg/L,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4月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下铺村村民家中自备水井(距秦皇岛市恩泽食品有限公司10米,南侧住户)进行了地下水采样、检测,检测指标达到了地下水质量分类Ⅲ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GB/T 14848-2017),检测报告另附;4月2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下铺村村民家中饮用的自来水(距秦皇岛市恩泽食品有限公司20米,西南侧住户)进行了采样、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四)涉嫌通风报信问题。经抚宁镇纪委调查核实,曹海云在下铺村任妇联主任,主要负责妇女工作,并不了解有人反映秦皇岛市恩泽食品有限公司违规排水的事,不存在向恩泽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透漏情况的行为。肖新作为村书记,在发现恩泽食品有限公司排水问题后曾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未及时上报,说明工作中存在方法单一、力度薄弱问题。鉴于肖新本人认错态度诚恳,抚宁镇纪委于5月17日对肖新本人批评教育。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6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