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229)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榆关镇博士营村苏爱花、张斌家自己经营养鸡场,将鸡粪排到地下了,水源受到污染,诉求人要求:关闭鸡场。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该养殖场目前肉鸡存栏4万羽,建有3座鸡舍,每座鸡舍建有粪便收集池,均建有彩钢瓦顶棚。该养殖场建有1座三级沉淀池,沉淀池为砖混结构已加盖。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粪便收集池彩钢瓦顶棚建设面积小于粪便收集池建设面积,未完全遮盖储粪池主体,储粪池周边有少量散落粪污,下雨时有粪便外溢隐患。该养殖场三级沉淀池年久失修,沉淀池东南侧有破损现象,巡视场区外围未发现鸡粪排到地下的情况。
现场处理情况:1.要求该养殖场对粪便收集池顶棚加盖面积不得小于粪便收集池面积,棚顶加长,确实做到防雨淋,避免下雨时造成粪便外溢。2.对三级沉淀池进行维护保修,3日内完成整改。3.对场区内散落粪污进行清理,避免污染环境。
该养殖场已对粪便收集池顶棚重新加盖处理,三级沉淀池已修复完成,场区内散落粪污已清理。该问题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1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