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265)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殡仪馆东南侧斜对面200米位置,有一家洗料工厂,用来清洗造纸厂的废塑料,异味非常大,并排放污水,在工厂门口路面可以看到污水。诉求人要求:查处该厂污染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3座144m³水池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厂区东侧建有污水收集池,用于原料中水份收集,未见废水外排迹象;对于异味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5月23日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现场存在问题:1、厂区东侧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未建防雨淋措施。2、厂区内地面积水较多,污水收集不彻底。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建设防雨淋措施,责令要求企业在20天内整改完成。目前正在整改中。待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建设防雨淋设备,责令要求企业在20天内整改完成,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减少车辆遗撒。
经我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对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建设防雨淋措施,并对地面污水进行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5月28日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对腾隆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企业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该问题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6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