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270)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殡仪馆南门200米有一家洗料场,没有名称,每天将洗废料的废水直接排放到耕地内,拉废料的时候,也有很多废水遗留在道路上。诉求人要求:查处私自乱排废水的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此信访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坟坨镇东奥石油炼化有限公司院内确实建有抚宁区腾隆塑料制品厂,原料为造纸企业废塑料,“每天将洗废料的废水直接排放到耕地内”问题不属实,与编号D2LD202405220019、D2LD202405230002为同一企业。
现场核查情况:该企业周边无农用耕地,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3座144m³水池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厂区东侧建有污水收集池,用于原料中水份收集,未见废水外排迹象,企业因原料使用含水率10%的造纸厂废塑料,在运输过程会存在原料中渗透废水遗撒问题。
现场存在问题:1、厂区东侧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未建防雨淋措施。2、厂区内地面积水较多,污水收集不彻底。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建设防雨淋设备,责令要求企业在20天内整改完成,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减少车辆遗撒。
经我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对出纸浆口、入料口及出碎料口处建设防雨淋措施,并对地面污水进行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5月28日委托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对腾隆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企业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该问题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6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