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318)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留守营镇官庄村破碎厂(没有名称),诉求人表示到本村一说破碎厂,村民都知道,每天粉碎油漆桶和大油桶,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周围的庄稼,此处每年都会发生火灾。诉求人要求:查处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此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抚宁区留守营镇官庄村破碎厂(没有名称)”,不属实部分为“每天粉碎油漆桶和大油桶,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周围的庄稼”。
2024年5月27日,我区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同留守营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信访反映情况的点位进行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建设两条生产线共配套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破碎机内产生的颗粒物用管道负压收集,磁选滚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统一进1台旋风除尘器+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设施均置于厂房内。该公司环评审批文件原料为废旧钢铁,现场未发现信访中提及的油漆桶和大油桶。
工作人员现场调阅该公司2024年2月1日由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QCHJ自行检测【2024】01060)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标。
存在问题: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存在多处因废钢堆挤导致棚体受损的破洞。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存在多处因废钢堆挤导致棚体受损的破洞,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对棚体受损处进行修复。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7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