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380)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下庄镇万庄村,秦抚快速路南侧万庄村老造纸厂,每天白天不定时生产,厂内脱标机的噪音扰民,机器作业时产生的污水随地排放,厂内堆放机油壶和医疗废弃物。诉求人要求:禁止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此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秦抚快速路南侧万庄村老造纸厂,每天白天不定时生产,厂内有脱标机,堆放医疗废弃物”,不属实部分为“噪音扰民,机器作业时产生的污水随地排放,厂内堆放机油壶”。
(一)关于相关环保手续问题。我区工作人员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公司主要进行废旧塑料瓶分拣、脱标后打包销售,经与区审批部门咨询,脱标属于破碎工艺,无需办理审批手续。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的规定,该公司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未办理排污登记表。鉴于该公司生产加工设备未使用,我区执法人员要求其抓紧办理排污登记表。
(二)针对厂内脱标机噪音扰民问题。2024年5月31日,我区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同抚宁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信访反映情况的点位进行核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抚宁镇人民政府因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已于2024年5月26日对生产加工设备电闸开关处进行了查封。该公司四周为农田,距离最近住户约200米。
(三)针对产生的污水随地排放问题。该公司塑料瓶加工生产过程无水洗工艺,检查时未发现场地内污水随地排放迹象。
(四)针对厂内堆放机油壶和医疗废弃物问题。现场检查时场地内有大量装袋的废旧塑料瓶、打包成捆的废旧塑料瓶及商标堆放,未发现废旧机油壶及商标。场地中间和打包设备周边地面有油渍遗撒,有明显废弃食用油气味。场地东北侧有1/3吨袋分拣后的废旧葡萄糖空药瓶及输液管等,经核实可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通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定未沾染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的塑料、玻璃制品及瓶,袋,管类物质可认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除危险废物可能。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1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