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31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抚宁区留守营镇前各前村原村书记郭树成大面积破坏耕地挖沙卖沙,2009年至2020年村书记郭树成勾结黑恶势力大面积强制从村民受理回购租土地用于挖沙卖沙(因为本村南侧地表一米是土层一下七至八深全是沙层)共破坏土地四百多亩至今没有恢复填平原貌,挖沙后的大坑至今无法更正,挖沙损坏田间道路,电力设施至今无法恢复,损坏机井三十多眼,挖沙开始用各种大型机械勺机,后来挖出水层开进抽沙船,郭树成每亩获得赃款二千元,先后共得赃款八十万元,村民敢怒不敢言,百姓强烈要求能重新耕种上自己的土地。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此信访诉求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黑色尾矿粉末等填我村雨季蓄水大坑”,剩余部分不属实,与编号D2LD202405150032、D2LD202405170008、D2LX202405230001、D2LX202405230002、D2LD202405230005为同一地点。
该处空地原为留守营镇张各前村集体废弃坑塘,村民经常将村内生活、生产垃圾倾倒于此。2016年3月张各前村委会将此地租给高通公司做为高速停车场使用,现该停车场已停止使用,被反映地块于2020年10月24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面积15.96亩,地类为林地、未利用地,用途为高速公路事故处理停车场。2022年10月23日临时用地到期后,当事人自动拆除停车场,该处已拆除为空地。
2024年5月16日,我区在办理D2LD202405150032信访案件时,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留守营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信访反映情况的点位进行过核实,并调用挖掘机对该范围内4处点位进行挖掘,其中1处点位有少量建筑废弃物,另外3处点位均出现弃土、尾矿。挖掘过程中,自称张姓信访人到达现场,指定2处点位并提出挖掘深度达到2米要求,并于6个点位中挖掘出尾矿,(尾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经区公安分局查阅各办案单位档案卷宗,没有查阅到关于郭树成因勾结黑恶势力强制从村民手中租地挖沙等相关刑事、行政案件报警记录及卷宗。关于村正南正南占地400亩郭树城拉沙子买卖问题,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档案卷宗,并没有查阅到郭树城非法挖沙卖沙等相关违法卷宗,被反映地块目前为平地,该地块已经施肥准备耕种。针对反映盗采矿石、毁坏山林问题,未在相关部门查阅到违法卷宗。关于村西南苇子坑填埋垃圾问题,经查看被反映地块部分已种植农作物,剩余部分已翻耕起垄,且该地块已经耕种多年。
四、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市林业局分别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9610(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0335-3651602(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35-5306697(秦皇岛市林业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