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编号D2HB000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诉求人反映:诉求人是抚宁区坟坨镇大陈庄村的村民,告知村委会东侧耕地内有一个大坑,不清楚是谁不断往大坑内丢弃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且不断有大货车到此处倾倒垃圾,严重污染耕地、环境卫生。诉求人要求:请相关部门清理大坑内的垃圾并回填耕地。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坟坨镇对该点位开展清运工作,目前已清运完毕,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20日、10月22日、11月21日,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组织了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35-3652525(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35-8017512(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
0335-3651602(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35-6012782(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