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宁城区路口车道行驶方向及交通标线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洋河大街与紫荆路交叉口、富强街与紫荆路交叉口、天马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北商业街与长征路交叉口车道标线、行驶方向进行优化调整,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调整路口
洋河大街与紫荆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富强街与紫荆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天马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北商业街与长征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东方向)。
二、调整内容
1.洋河大街与紫荆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
原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直行左转车道1条、直行车道2条/右转车道1条
调整后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左转车道1条、直行车道2条/右转车道1条
2.富强街与紫荆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
原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直行左转车道1条/直行右转车道1条
调整后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直行左转车道1条/右转车道1条
3.天马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西方向)
原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直行左转车道1条/直行右转车道1条
调整后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左转车道1条/直行右转车道1条
4.北商业街与长征路交叉口路口进口道(东方向)
原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直行左转车道1条/直行右转车道1条
调整后车道行驶方向及标线设置:左转车道1条/右转车道1条
同步调整内容:
路口导向箭头标线、指示标志等交通设施。
三、实施时间
自【2026年3月4日0时】起正式实施。
试运行期:【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9日】,试运行期间以教育引导为主。
四、公示说明
1.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 因施工及交通调整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335—7129350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3月3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