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铁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3户:
本局于2026年5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抚市监处罚〔2026〕8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秦抚市监处罚〔2026〕8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 崔卫东、袁国金 联系电话: 0335-6200315
联系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营分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2026年吊销营业执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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