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忠帅建材经销有限公司等9户:
本局于2026年6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抚市监处罚〔2026〕22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秦抚市监处罚〔2026〕22号(等)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汪立金 马琛沣 联系电话:0335-6015315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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