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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4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11834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站队:

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年,是全面落实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关键年。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实际,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和《秦皇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安排,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助力。

二、学习对象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规范执法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等制度,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培育树立有权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四)加强社会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守法自觉性。交通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履职尽责;自学宣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提高社会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知度,使群众愿意协助和配合交通管理工作,努力管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三、学法内容

(一)公共法律方面: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重点学习最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二)专业法律方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

(三)相关政策方面: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秦皇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法治机关的意见》等。

(四)交通执法规范方面:学习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河北省政府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适用规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交通运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等。

四、学法方式

领导干部主要采取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方式,执法人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班、以案释法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组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不少于6次1年,组织干部职工法律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1年,组织执法骨干培训不少于2次/年,各执法站队每年组织“以案释法”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1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并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

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部门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局政策法规股适时组织对各站队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局属各执法站队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班子考核评议体系,严格考核;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及学习效果由所属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并进行考勤考核,执法人员参训学习情况直接与年度执法资格复审资格预审挂钩,各执法单位培训组织情况及执法人员参训、考试成绩情况列入年度执法先进评选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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