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印发“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秦皇岛市抚宁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区委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结合民政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在全区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照检查,集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为建设沿海强区、魅力骊城和现代化新兴城区提供有力保障。开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要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坚持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牵头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限、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分类整改。对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对已经取得成果的事项和基本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对能够当即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对新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坚持依法依纪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准绳,根据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执纪宽松软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主要任务及整改标准
对2017年“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回头看”规定动作。一是针对以往清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查看整改是否到位、追责是否落实、制度建设是否有效管用,重点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针对发现的清理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进行分类处置,明晰整改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三是对整改处理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一把手履职不尽责的,严格追责问责。四是组织开展制度清理,真正建立起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在完成规定动作不走样外,可结合工作重点难点、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选择自选动作,推动“回头看”工作扎实见效。
(一)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1.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到位问题。
(1)未对上级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未将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列入本级(或本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目录,未明确审批部门(或本单位具体承办机构)、制定相关措施、履行工作职责等。
整改标准:及时承接到位,印发衔接落实文件和政府公告(单位文件),并通过有效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单位办事大厅等平台)向社会发布。
(2)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要求下级单位以事前备案等形式变相收回审批权的现象。
整改标准: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
2.取消调整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到位问题。
(1)国家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问题。
整改标准:停止相关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活动,并不得组织相近或类似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活动。
(2)区直各部门、行业组织自行设置开展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整改标准:停止组织相关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并不得组织相近或类似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活动。
(3)违规设置准入证、上岗证问题。
整改标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坚决予以
取消,不得强制要求企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考试和取证;对于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由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得执行劳动者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条件,不与就业创业挂钩;对于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上报上级设置部门明确后落实到位;对于国务院部委或直属机构设立的有部门规章的准入证、上岗证,上报上级设置部门明确后落实到位。
(二)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时间节点落实“多证合一”改革。
整改标准:即时整改,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2)已纳入“多证合一”的登记、备案事项,仍要求企业办理并审批发证。
整改标准:停止审批发证。
(3)政务平台建设和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不到位,未按“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实现信息共享。
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务平台建设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4)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不认可,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整改标准: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5)行政审批流程中后置套前置。
整改标准:理顺审批流程,企业能够顺利办理相关审批。
(6)自行增设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条件(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整改标准:不再将相关事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
(7)已经明确取消或由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事项,仍按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执行。
整改标准:不再将相关事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
(三)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4.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按要求对照区级已编制公开的清单相应编制公开本部门相关清单,或编制的清单不规范,调整、公开不及时。
整改标准:制定工作措施,立行立改,按标准编制、调整并公开。
(2)不按要求推进新的清单编制工作。
整改标准:严格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紧落实。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5.“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全面”、“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标准:先行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实施层级。区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按时形成并公布统一规范的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将全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清单。
(2)全省双随机监管系统推广应用进度还不够快的问题。
整改标准:实现政府政务外网在各级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的全覆盖,各级有关部门能够熟练使用全省双随机监管系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3)随机抽查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标准:随机抽查能够根据本地实际和抽查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比例、频次,更加规范地开展跨部门和部门内部联合抽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抽查模式,不断拓宽抽查范围,增强抽查实效。地方政府要落实主导责任,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力度。
(4)《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还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标准:完善《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根据2014年以来审批事项和监管事项变动情况,确保涵盖全部后续监管事项。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行政执法部门未按时限完成制度建设的(包括三项
制度具体办法、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样本、行政执
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
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
整改标准:限期完成。
(2)行政执法部门未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的(包括未建立执法公示专栏;未按要求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未按要求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未按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未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整改标准:限期完成。
(五)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7.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
(1)未落实《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达不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
整改标准: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能立行立改的要优化程序,联通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网上实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
(2)未编制公开立项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审批流程图。
整改标准:能立行立改的,要及时编制并公开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审批流程图。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
(3)擅自增加审批事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超时限审批。
整改标准:立行立改,取消违规增设的审批事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并在网站或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8.在办事过程中随意设置门槛,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奇葩、循环等证明。
(1)对国家和我省关于证明事项的相关文件政策已明确不再开具,但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的。
整改标准:立即取消该证明事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及时反馈或赔礼道歉。
(2)在应该提供的证明之外,额外要求群众提供其他不相关证明的。
整改标准:立即取消该证明事项,有群众反的,及时反馈并赔礼道歉。
(3)被要求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法开具、难以证明,应由其他部门提供的。
整改标准:根据《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
证明事项清理原则,应予清理的,立即取消该证明事项;确有必要保留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规范证明出具渠道和方式。
(4)要求群众提供的证明种类较多、程序复杂,应予精简的。
整改标准:根据《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
原则进行清理和精简,有群众反映的,及时反馈并赔礼道歉。
三、时间步骤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自2018年4月27日开始,9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动员部署阶段(4月)。成立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谋划工作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区直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作出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6月)。各有关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清理整改“回头看”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台账逐项认领,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落实,逐一销号管理,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未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分别写出专题报告。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按照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照“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以及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组成检查组开展抽查。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月)。各有关单位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区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将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同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统一标准、规范,确保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协同推进。要把清理整改“回头看”纳入工作全局,摆上突出位置,与“双创双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确保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稳步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确保取得实效。对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抚宁区民政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抚宁区民政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加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民政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新成 区民政局长
副 组 长:苗万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成武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吕学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振友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殷淑芳 区民政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张艳玉 区民政局体优抚安置股股长
王丽云 区民政局农救扶贫股股长
高 伟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孙继颖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胡秋红 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
王 静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张立明 区民政局福利办主任
杨丽慧 区民政局募捐办主任
李 雍 区民政局老龄办主任
张中锋 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