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
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2018年省、市、区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安全生产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彻底整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全建筑系统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切实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2018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9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时间步骤安排
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自2018年7月1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做好12项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1.各施工单位制定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各项目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分工种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和标准,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工种和重点项目名单。
3.各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对排查中的重大隐患要停工整改。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
1.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3.局各监督股室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
4. 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对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围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9个方面排查整治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6.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的公开曝光力度,每月在媒体曝光不少于1次。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
1.开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董立华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本单位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公司领导包项目、项目领导包班组,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建全台账清单。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即: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按照“八对照”的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双重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指南》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加强行政执法。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
(六)开展督导督查。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行动期间,督导组对各负责股室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侧重抓反面典型,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包联责任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以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股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七)开展警示教育。在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在事故发生地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发生事故企业作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严格要求。同时,通过下整改令、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问责,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八)做好统计报送。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8月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方案,2019年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所有检查数据从“零”开始统计。
电子邮箱:qhdfnxajz@163.com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排查清单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立华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呼宏伟 副局长
成 员:张晓强 安全监督站站长
全区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强兼任。
附件2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排查清单
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 1.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公司安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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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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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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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部门和人员,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等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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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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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公司分管领导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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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 7.2017年12月以来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安全员 | |
8.暑期、汛期、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安全员 | ||
9.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城镇燃气和电代煤、气代煤建设施工、运行安全风险;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 | 公司安全部长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安全员 | ||
10.建筑施工企业无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 | 建设单位负责人 | 建设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