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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局 关于转发《秦皇岛市“法治宣传进景区、 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5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索引号:12005

 

 

 

 

 

 

 

 

抚旅[2018] 36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局

关于转发《秦皇岛市“法治宣传进景区、

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现将《秦皇岛市“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企业按照方案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局

一八年八月一日

秦皇岛市“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

进酒店、进公交”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平安秦皇岛建设,按照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秦法宣办字〔20162号)精神,服务暑期安全稳定工作,服务秦皇岛旅游发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进一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提高游客和广大市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推进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建设,为我市暑期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打造旅游城市法治宣传工作新亮点。

二、主要目标

围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我市旅游城市特点,在不影响景区景观、公园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和酒店宾馆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加强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新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城市居民和广大游客的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逐步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阵地。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总体设计上,要秉承“寓学法于休闲之中”的理念,以“法治、和谐、平安”为主题,运用法治展板、法治景观、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显示屏和法治景观、主题公园、法治大厅、主题宾馆、法治专线、主题公交等形式,采取图文并茂的表现方法,融汇法治进程、法治典故、法治格言以及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案例等内容。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努力做到与秦皇岛的人文风情与法律元素相结合,利用法治谜语、法治对联、法治格言等法治文化内容,着力打造具有秦皇岛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在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的警示和教育,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培养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

(二)大力开展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景区、公园、酒店、公交这一休闲旅游宣传平台,依托法律纪念日、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各级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通过组织主题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治文化宣传品、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共建法治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激发文化旅游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内在潜力。使广大游客在欣赏优美风景、入住舒适酒店、游览美丽港城的同时,感受法治文化熏陶,提升法治观念。

(三)积极推进景区、公园、酒店、公交依法治理。围绕我市景区多、游客多、服务人员多的实际,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帮助各级管理干部和职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综合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景区、公园周围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人员、导游从业人员和酒店服务人员、公交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法律培训,加大对景区、公园、酒店周边居民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各景区、公园、交通、酒店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是建设法治秦皇岛、平安秦皇岛的客观要求,是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旅游法治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法律意识、保障旅游业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打造城市旅游新亮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全力推进。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全面落实各级各类责任制,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由于各旅游景区、公园、公交线路、宾馆酒店的情况千差万别,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较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本着既符合景区、公园、酒店、公交发展规划要求,又提升法治文化内涵的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景区、公园、酒店、公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法治文化景区的建设合力。同时,要紧紧围绕法律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的目标和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深入部署工作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精益求精,稳步推进,保障效果。

(三)加强考核,营造氛围,务求实效。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活动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增强流动人员法治观念的有力抓手。市法宣办将把活动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抓好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酒店、进公交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和标语、口号、格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建设的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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