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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审计局开展大气污染专项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 2018-07-23      发布机构:审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12223

   
     

近日,抚宁区审计局受秦皇岛市审计局委托,按照河北省审计厅冀审外资[20181号文件《河北省审计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世界银行贷款河北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的通知》精神,对抚宁区2016年度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投入的资金结转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资金总额 94.32万元,涉及散煤替代、生物质压块燃料补贴、油气回收治理奖补资金三个方面。抚宁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所涉受补贴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审计核查,经审计,94.3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没有截留挪用情况。下图为审计人员审计现场及部分审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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