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发挥依法行政优秀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秦皇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秦依法行政办〔2018〕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要求各单位参加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一、创建范围
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街道办事处。
全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创建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一线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机构或科室。
二、创建程序
(一)创建动员。各单位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动员开展创建活动。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研、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对创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申报评选。各单位对照《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条件》《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于2018年11月26日前,向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申报表、自评报告、经验总结等材料。
(三)审核认定。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条件》《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评选条件》进行审核,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出拟认定的“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名单,经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命名。
三、动态管理
(一)“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正式命名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日常督查,按年度进行复核。
(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示范管理、信息报送、责任落实、考核管理等配套制度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政府撤销:
1.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2.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不积极,影响全市工作大局的;
3.重大行政决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部门、本辖区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
5.违法行政或对违法行政行为不认真查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6.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为违法,比例较高的;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较多且满意程度较低的;
8.其他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情形。
(四)被撤销称号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不得评为下一年度创建示范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重要内容,是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文明窗口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将此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胆探索创新,注重活动实效。把开展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地、本部门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创建单位要强化责任、创新作为,做到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标准、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
(三)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部门要严格坚持标准,严格操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确保真正发挥示范作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引领带动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联系人:区政府法制办(政府一楼109房间) 王永胜
联系电话:6018177
附件:1.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2.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评选条件
3.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表
4.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申报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8日
附件1
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序号 | 内容 | 工 作 要 求 |
一 | 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 1. 更新、公示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按照《秦皇岛市行政执法公示考核指标》的要求,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 3.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各类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执法信息。 4.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方案》。 5.按照《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配齐法制审核人员。 6.积极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
二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1.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取消和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审批事项办理“零超时”。 2.动态管理、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等各项清单,确保各项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3..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以及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4.积极探索并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协同监管机制。 6.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利,不受行政机关干预。 7.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8.制定乡镇整体规划、集镇管理规范。 9.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0.乡(镇)政府设置办事大厅,村(居)设置为民服务办事中心,方便群众办事。 11.依托县区政府、管委网站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建立常态化网上互动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民意诉求。 |
三 |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 1. 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 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 和督促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 3.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
四 | 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 1.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 2.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3.决策机关要适时跟踪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 4.完善征求意见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加强沟通并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5.对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进行民意调查。 6.健全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7.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9.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向村(居)延伸。 |
五 |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严格落实、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2.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 3.探索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推进文明执法。 4.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5.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6.每季度按要求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7.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没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8.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清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9.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
六 |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1.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健 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存在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4.认真贯彻《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依法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七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1.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 2.加强行政复议能力(机构、人员、办公条件)建设。 3.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4.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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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1.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学法,常态开展学法培训,每年至少举办2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2.落实好河北省“七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 3.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 |
九 | 加强组织领导 | 1. 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工作部署,编制依法行政年度工 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2. 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依法行政、 3. 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并开展督促检查。 4.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 议审议通过。 5. 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将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
十 | 一票 否决 情形 | 1. 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2.不按规范程序决策,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坏影响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附件2
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评选条件
序号 | 标准条件 | 工作要求 |
一 | 服务优质 |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廉洁勤政,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行政相对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
二 | 管理规范 | 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服务、工作规范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形成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
三 | 业绩突出 |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服务水平、良好形象和工作绩效在本行政区域、本工作系统领先,社会和群众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好的影响和较高的赞誉度。 |
四 | 环境优美 | 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好,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卫生清洁、公共卫生设施配套,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工作环境布置整洁、美观、明亮,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环境功能完备、整洁优美、舒适便利,达到安全、文明、舒适的要求。 |
附件3
秦皇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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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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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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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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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亮点 创新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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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秦皇岛市依法行政文明窗口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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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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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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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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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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