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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2018-12-28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索引号:13125

   
     

12月27日,区长焦大伟主持召开抚宁区政府召开第32次常务会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  

     

焦大伟强调,《规定》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能够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真实性、发挥统计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意义十分重大。《规定》是深入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律和制度武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中央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  

     

区长焦大伟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性、真实性、科学性。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建立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不断提升全区统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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