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建〔2018〕53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
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区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
紧急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查找建筑工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立华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呼宏伟为副组长,成员为城建股、安监站、热力办负责人。
三、时间、范围和方法
从2018年9月14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
检查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主要采取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自查,检查落实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的方式,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四、检查重点
1.施工单位落实“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工作制度、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安全主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情况。
3、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排水、防水措施、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要求。
4.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除、使用及日常维护情况。
6.施工现场外电线路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消防灭火器和灭火设施的配备情况。
7.“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9.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民工宿舍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10.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五、人员分组
区城乡建设局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一组
组 长:呼宏伟
成 员:张晓强 张 键 方 正
负责督导全区房屋建筑工地。
督查二组
组 长:曹维江
成 员:屈志伟 王巨双 李 哲
负责督导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督查三组
组 长:吕学忠
成 员:何金诚 郭 鹏 马 奎
负责热力管网增容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主体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切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检查方案,全面检查本单位的在建项目,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彻底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2.严格检查标准。检查时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到场,检查记录要由三方签字确认。
3.强化监督执法。本次执法检查要强化行政处罚力度。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量化考核,动态量化扣分,记入不良记录档案,问题严重的还将提出取消执业资格的处理建议,决不姑息迁就。
4.加大整改力度。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建立健全安全体系,番禺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检查组将通过现场资料深入检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严肃处理。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