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税务局积极协调解决财政统发统扣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一是主动与区财政局接洽,针对个税改革后面临的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困难等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双方商定改变原财政集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式,改为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自2019年1月1日起自行代扣代缴本单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模式。双方就组织流程、支付渠道、部门协作、涉税风险等事项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扣缴义务人登记办理、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操作、个税改革政策、征管要求等进行了讲解,并发放宣传资料,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够顺利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在办税服务厅及各管理分局设置专岗,专门受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登记办理及纳税辅导事宜,以优质的服务保障扣缴模式顺利转换。图为12月7日,抚宁区税务局召开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培训会,全区98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