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旅[2018]49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行业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旅游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科,由安监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旅行社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使用规范旅游合同,规范签订旅游合同;
3.全体员工参与旅游安全培训和会议;
(二)A级景区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建立景区流量监控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通道和入口无堵塞和侵占的现象,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和完备。
(三)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主动联合安监局、消防大队及相关执法部门,以涉及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和隐患,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行动,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旅游企业和场所,依法责令改正、从严处理。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区旅游局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活动,确保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到单位的每个角落。同时,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要及时清理各类堆积物、可燃物,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五)积极做好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国和省、市“两会”前,要重点加强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区旅游局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冬季火灾发生特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四个能力”等宣传主题,深入开展专项宣传行动。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墙报、黑板报、横幅和门户网站等途径,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展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三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并按标准给予奖励。四是密集开展重点时段针对性宣传。要在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点,重点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七)强化火灾扑救处置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联动。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旅游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定期组织救援演练。二是强化物资保障。要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日常保养,落实保障机制。加强对灭火器、消火栓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补充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确保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三是熟悉地形认真开展演练。各旅游企业专兼职消防队要认真研究冬春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在春节、“两会”前组织演练一遍。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景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区旅游局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旅游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调度研判,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旅游企业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研判
冬春季节天干物燥,气候寒冷,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更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按照 “管生产必管安全”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提高认识,真抓实干,真正把火灾防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红线”意识,确保每一位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层层动员,落实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火灾防控组织领导机构,专题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部署任务,明确目标,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国务院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87号),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具体岗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排查隐患、督导问效。
(三)严格督导,强化反馈
区旅游局将成立督导检查小组,配合消防部门对全区旅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问效、问责。对火灾防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旅游企业请于2018年12月8日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旅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区旅游局,自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电话:7811392,邮箱:fnly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