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应急[2019] 4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监察中队:
现将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秦应急【2019】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各有关科室队要比照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坚决确保按照市局文件精神要求到3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25%以上,没有完成指标任务的,将在全局予以通报,并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严格执行市局提出的“四个凡是、四个必须”执法手段措施。各有关科室队于每周一9时前将上一周执法检查情况上报监察中队张红艳,邮箱fnaqjcdd@126.com,汇总统计后报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上报市局。
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3月5日,市局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会,市政府法制监督处张朝阳处长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精讲解读,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执法人员参会进行了学习。各相关科室队要安排时间组织人员对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再次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结合市局文件会议精神要求,严格对照工作职责、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严格把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的时限要求,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河北政务服务网站双公示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信息事项交由局办公室专人统一公示;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站公示的信息事项按照“谁形成、谁公示”的原则由各科室队安排专人按照公示程序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办法及程序询局政策法规负责人。
二是在全过程记录方面:要切实增强行政执法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及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做好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
三是在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根据市局文件精神以及政府法制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流程抓好贯彻落实。
三、规范执法文书使用
在上级没有新的文件规定前,本局下达的行政执法文书仍然统一编号、监察中队专人登记,加盖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管理局公章。
附: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秦应急【2019】2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