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全乡38个村共安排162名护林员、巡查员分片安排专人固定、流动式巡查,确保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处理。全体机关干部到全乡34个重要进山口值守,同时督导各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保证每个进山口均有人值守,确保火源不入山。
二是细化方案,形成浓厚氛围。各村安排专人反复宣传,早、中、晚人员集中在家时加大广播频次,每天至少广播十次,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汽车、摩托车安装车载扩音喇叭等形式进行广播宣传。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全乡划分5片,由各包片领导乘专车,携带风机、铁锹、水桶、二号灭火器等扑火设备,每天到所包片各村督导防火宣传、巡查,督导各村人员值守等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四是取消休假,加强早晚巡查。即日起,全体机关干部取消休假,下乡到重点地段值守。防火值班由十天一班并为五天一班,主班在单位值班,副班早晚加强巡查,夜间巡查至晚十点,早晨从五点开始巡查。
五是打击野外用火,强化责任追究。对野外用火者由巡查人员进行视频、拍照取证,由森林消防驻防中队和乡派出所带回,然后移交区环保局处以2000元罚款。对发生野外违法用火的村,给于村书记、村主任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每起野外用火200元罚款;发生山火的村,村书记、村主任分别处以500元罚款,其他两委干部分别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纪委启动追责程序。
六是积极与区直单位对接,加大防火宣传力度。积极与教育局、建设局、党校、税务局进行对接,到马各庄、朱家燕山、杨家燕山、许家峪等防火重点村通过发放宣传单、言传身教等方式加强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并有专人协助乡村两级到重点地段值守,加强巡查值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