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依据区大气办印发的《秦皇岛市抚宁区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通知要求,4、5月份在全区开展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秦皇岛市抚宁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切实提升全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水平,严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扬尘,减少扬尘污染,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实施时间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严格全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监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全区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清单。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并将不良
信息纳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现场主体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并保持于净整洁、无破损。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伍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启动重汤染天气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爆破、土石方等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未密闭搅拌砂浆。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联网。
(二)实施城乡裸露地面复绿控尘工程。强化施工工地裸地扬尘整治,重点是工地内长期闲置的土地,以及临时存放的渣土,实行临时绿化或者苫盖;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土地进行苫盖;对超过3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苫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区住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董立华为组长,副局长呼宏伟、曹维江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传达、协调、汇总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具体工作。
区住建局所属安监站负责督导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开展攻坚行动;所属城建股负责区住建局直接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开展攻坚行动;所属稽查办负责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开展攻坚行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各建筑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决不放过一项扬尘防治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解扬尘治理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管控,不留死角。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 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发现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三)严格行政执法,形成震慑态势
区住建局及其相关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处理的力度,对发现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顶格处罚,露头就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没做到“六个百分百”的建立立行立改,挂账督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切实做到一时一刻不懈怠、不放松。
(四)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张晓强 联系电话:0335-7810072
附件:1、住建局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清单
2、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
附件:1
住建局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
目标要求 |
牵头领导 |
责任股室 |
责任人 |
督导责任 |
1、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严格全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监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强化施工工地裸地扬尘整治。 |
1、对全区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清单。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并将不良
信息纳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现场主体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并保持于净整洁、无破损。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伍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启动重汤染天气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爆破、土石方等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未密闭搅拌砂浆。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联网。 2、工地内长期闲置的土地,以及临时存放的渣土,实行临时绿化或者苫盖;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土地进行苫盖;对超过3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苫盖。 |
呼宏伟 |
安监站 |
张晓强 |
负责督导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
曹维江 |
城建股 |
屈志伟 |
负责局直接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 | ||
呼宏伟 |
稽查办 |
张 鹏 |
负责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
附件:2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负 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任务内容 |
具体措施 |
是否 |
简要说明 | |
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情况 |
建设 单位 |
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合同中明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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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费用及时足额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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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单位 |
向负责监督管理施工扬尘的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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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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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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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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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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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
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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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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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现场 扬尘 治理 措施 情况 |
围挡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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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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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硬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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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覆盖、固化或绿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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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及车辆清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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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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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地堆存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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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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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焚烧各类废弃物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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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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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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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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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按项目填写,每项目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