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9年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示精神和开展“九大攻坚战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根据全市创卫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定《2019年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 年建筑
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2.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攻坚行动自查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
2019年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今年是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年、验收年,为加快推进建筑工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程,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通过,进一步严格责任,提升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建筑工地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符合“六个百分百”和强化措施“十八条”要求,围挡公益广告和现场健康教育宣传达到标准,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负责行业卫生标准,食堂及从业人员符合卫生标准,工地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
二、整治内容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围挡标准不得低于市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施工围挡标准化手册》要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类公益广告占比不得低于围挡总面积的10%,对破损、污迹、陈旧创卫公益广告,及时更换,更换的广告要体现“文明再出发,创建卫生城”字样。
2.施工现场内场地道路硬化措施,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封闭及出入冲洗措施,现场清扫洒水措施,垃圾密闭存放运输措施,砂浆密闭搅拌措施等,符合河北省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和强化措施“十八条”要求,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治理。
3.施工现场内施工区、材料加工区及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及有毒有害场所的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做好病媒体消杀工作。
4.施工现场围档外的“门前五包”由建设单位落实,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清理。围档外不得堆放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时不得损坏路缘石和其他道路设施。
5.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垃圾应分类集中封闭存放。生活垃圾单独存放,无暴露,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证现场清洁。严禁焚烧垃圾,禁止高空抛掷垃圾。
6.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完备,防止大面积积水。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各类排水沟定期清理疏通。
7.工地食堂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爱卫部门要求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张挂上墙,有纱门、纱窗、纱罩等防蝇设施,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设餐具洗涤消毒间,有洗碗机等热力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等.
8.工地区域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整洁。现场宿舍应符合卫要求,设有洗浴间并保持清洁。
9.工地设置水冲式临时厕所,并定时清掏、消杀,确保干净卫生、无蚊蝇孽生。厕所蹲位应采用独立坑位、独立水箱设计,不得使用通槽式水冲,禁止使用旱厕。
10.施工现场有效开展病媒生物治理。各类水沟保持清洁和流水畅通,无积水坑、沟。生活区无暴露的生活垃圾和食物残存物。食品加工存放场所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门口设
11.工地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设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必须标明制作单位和日期),专栏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换一次。
12.施工工地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控烟制度置于醒目处,经常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现场应设立“吸烟室”或吸烟区,并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
三、责任分工
区安监站负责由我局直接监管的建筑工地,区城建股负责由我局负责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地。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底前)
各建筑工地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学习整治内容要求和相关标准,把创建国家卫生城相关要求贯彻到每个企业、每个工地、每名管理人员、每名工人,有效夯实活动基础。各建筑工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逐项排查梳理,认真整改问题,全方位贯彻创建卫生城标准,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整改提高阶段(
各建筑工地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复验责任人,工地负责人要每天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导,整改时限内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5月31前)
监督执法部门按网格化要求,明确每个工地监督人员,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照整治标准,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区住建局将在前阶段明确的网格化分工基础上,对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的全面督查,并定期总结问题,对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动态考核。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住建局成立建筑工地创卫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任组长,副局长张小东、呼宏伟任副组长,安监站、稽查办、城建股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突出精细化、动态化整治。各成员单位和各建筑工地思想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责,确保整治行动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按期完成任务。
(二)严格督导,严格考核。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标准,对照创卫标准和每项整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和落实。对工作不重视,工作效果差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推动,对不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达不到整治效果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聚焦成效,稳步推进。当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单位建立推进机制,挂图作战,列表验收,聚焦整治效果,定期总结发现突出问题,全力整改落实,短时间内实现工作突破。各工地4月底前将自查表报所属执法部门,各执法人员要每周进行统计汇总,总结工作并制定下周整治计划。
附件2:
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攻坚行动自查表
项目名称: 自查日期: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序号 |
自查项目 |
自查情况 |
问题整改情况 |
1 |
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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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扬尘治理情况(硬化、覆盖、清扫、洒水、垃圾、砂浆搅拌、车辆密闭冲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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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场区域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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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前五包”及周边卫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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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场材料堆放、垃圾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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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排水(积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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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地食堂卫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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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场地、宿舍、淋浴间卫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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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厕所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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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病媒生物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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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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