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严禁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请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凡出差、生病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别是业务窗口部门不得空岗、缺岗,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脱岗。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八小时外廉洁承诺书、按时上下班工作责任制等措施,落实作风建设具体责任。利用微信群、会议等多种方式,发布纪律要求,把作风建设细化到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机关工作纪律督查小组,不定时抽查人员在岗情况,对于擅自离岗的干部职工进行纪律约谈,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