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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农资市场 夏季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7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14594

各县区农业(畜牧)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和黑恶势力,确保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执法支队决定从5月20日--5月2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夏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行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兽药、饲料市场,每县区检查兽药经营门店不少于5家,饲料生产厂家2家;

2、检查农药、肥料、种子市场,每县区检查农药经营门店不少于5家;种子经营门店3家;肥料经营门店3家;

3、检查过程中视情况抽取饲料、肥料等农资产品样品,由市支队统一送检。

二、检查方式:

由市支队和县区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农资市场进行检查。

三、时间及具体路线安排:

5月20日,检查昌黎县农资市场;

5月21日,检查卢龙县农资市场;

5月22日,检查抚宁区农资市场;

5月23日,检查青龙县农资市场;

5月24日,检查山海关区、海港区农资市场。

四、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采取督导检查的形式,分为种植业和畜牧两个检查组同时开展检查活动;

2、本地带领检查的执法人员准备好执法文书(特别是证据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文书)和执法设备;

3、带齐执法证件、执法记录仪和检查记录本,统一穿执法服装。做好检查过程中的文字及影像记录,联查结束后各县区要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及时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被检查县区随机抽取被检查经营门店、农资生产企业和参加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要进行影像记录并存档。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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